近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跨越千里山海阻隔,紧密协作,成功办理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为陷入绝境的被害人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0000元,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与温度。
2025年1月,在广东省惠阳区务工的绥阳籍人员潘某某不幸被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故意伤害导致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家境贫寒,无力赔偿,而潘某某本系家庭顶梁柱,他的离世使依靠其收入维持生活和正上大学的双胞胎女儿瞬间失去经济来源,使高龄父亲(85岁)老无所依,家庭陷入困境。面对如此困境,潘某某父亲、一对双胞胎女儿向惠阳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千里委托显担当,细致核查传温情。 收到惠阳区检察院的跨省协助司法救助调查委托后,绥阳县检察院深感责任重大,控告申诉检察干警迅速行动,深入申请人所在的偏远村镇实地走访、耐心倾听、细致询问,核实到潘某某年迈的父亲患多种疾病(肺气肿、高血压),常年需就医,潘某某去死后主要依靠二儿子潘某海赡养,而其二儿子本人也系二期尘肺病患者,因病导致无劳动力,且需定期就诊体检,无固定经济来源,家庭生活拮据;潘某某的一对双胞胎女儿因长期在外求学,父亲遇害后,她们只能依靠勤工俭学艰难维持学业。
高效协作破难题,精准救助暖人心。 经调查核实后,本院控告申诉检察干警第一时间将翔实的调查材料反馈至惠阳区检察院。这份跨越山海的调查,为惠阳区检察院精准把握救助条件、迅速做出救助决策提供了坚实依据。惠阳区检察院经审查,确认潘某某父亲、女儿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发放救助金共计40000元。这笔“及时雨”般的救助金,不仅解了潘某某家庭的燃眉之急,也有效缓解了老人就医和两名大学生的就学压力,让这个濒临崩溃的家庭重新看到了希望。
山海难隔为民情,检察协作显大爱。 绥阳与惠阳,虽远隔千山万水,但两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初心同频共振,“应救尽救”的承诺坚定如一。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结,是检察机关异地协作的成功案例,更是检察干警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度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