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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公开听证” 给相对不起诉“加把锁”
时间:2025-03-05  作者:杨欣、张菊、项超江  新闻来源:第一检察部 【字号: | |


我们有的群众对相对不起诉不理解。通过听证的形式把检察机关办案过程晒出来,既让大家直观理解这个制度,又能教育不起诉对象,这种形式非常好!来参加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一场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后,一名听证员代表竖起了大拇指。

202536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场拟对韩某某信用卡诈骗案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被害人等到场共同参与见证和监督听证过程。

该案中,韩某某拾到他人遗忘在银行自动柜员机(ATM机)内的银行卡后,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该卡并将卡中的8000元资金取走,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承办检察官杨欣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情节等向当事人进行提问,通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准确,做到了法理情的统一,同意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

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你以此为鉴,常怀敬畏之心,守牢法律底线”。听证会后,检察官对拟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和释法说理,并向韩某某宣告了不起诉决定。韩某某懊悔地说道:“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非常感谢检察院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

惩小恶以防大恶,对这个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不仅有利于实现对被不起诉人小惩大诫,也有利于弘扬诚信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诚信社会建设,实现更好的社会效果。”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们这样讲述今天听证会的目的。

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案件就发生在群众身边,每一个案件都承载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再小的案件也关系民生、民心。下一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注重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相对不起诉案件“应听证尽听证”的部署要求,做好检察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价值取向有机统一”的文章,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