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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检察:检察官为教师上法制课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2-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龚光绪到绥阳县茅垭镇中心学校上法制课,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授课的对象不是小学生,而是传道授业的近百名教师。

                                  

法制课上,龚光绪检察官介绍了检察院的工作职能,详细讲解了“一号检察建议”发出的起因、针对的问题以及建议的主要内容,要求学校在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严格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并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向教师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同时,龚光绪检察官提醒教师们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铭记法律和职业道德底线,围绕“立德树人”要求,更好的教育、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课后,茅垭镇中心学校王校长表示,此次授课切合实际,内容丰富,案例更是发人深省,这样的法制课提高了教师的法律意识。今后,一定会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以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实际行动严格要求自己,共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小课堂: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制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察;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9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意见》规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供稿人:廖正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