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首例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强化法律监督职责
时间:2022-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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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推动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审理,确保案件质量。近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益平对绥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青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庭审中,罪犯青某某陈述了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合议庭宣读了生效裁判文书,并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调查评估意见、医院诊断意见及医院保外就医诊断意见书等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质证;罪犯、辩护人依次发表了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及理由;出庭检察员发表是否同意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最后由罪犯本人作最后陈述。
此案是绥阳县人民检察院首例出庭履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职责的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适时介入检察监督,实现了从“书面审查”到“公开审查”、“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的转变。下一步,该院将加大力度推动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实质化审查,确保人民法院正确行使暂予监外执行的裁判权,做到既保证了法律的严肃性,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