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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俩同沦为电诈帮凶!真刑!
时间:2023-08-23  作者:徐航  新闻来源:第一检察部 【字号: | |


近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况某甲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将其批准逮捕,承办人发现,其儿子况某乙不久前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本院提起公诉,后被绥阳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父子俩是怎么落在同一检察官“手里”的呢?



几天班就找好几万,好找钱得很。"

父亲况某甲偷渡到缅甸帮助境外诈骗团伙实施诈骗—

2019年,柳某邀约况某丙前往缅甸孟波的一电信诈骗公司上班,况某丙又邀约了其侄儿况某甲,后况某甲与况某丙在柳某的安排下,通过乘车、步行等方式穿越中缅边境出境到缅甸,后二人到缅甸孟波的电信诈骗公司上班,况某甲在电信诈骗公司在公司使用公司配发的手机,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上将自己“包装”为成功人士,添加中国境内居民的微信,专门针对境内居民实施“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近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况某甲以涉嫌偷越国(边)境、诈骗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承办检察官在审阅况某甲的卷宗时发现,况某甲的儿子况某乙正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监狱服刑。



有卡没得,去找点钱来用。”

儿子况某乙介绍他人“跑分”洗钱—

20228月,况某甲的儿子况某乙、廖某介绍张某提供银行卡给他人转账洗钱,并按转账资金的3%提成,张某在遵义虾子镇提供其中国农业银行卡及密码、手机、身份证、刷脸等帮助他人转账洗钱11万余元,况某乙从中获利。 20221130日,本院以况某乙、张某、廖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经绥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况某乙、廖某、张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偷渡、诈骗、洗钱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希望广大群众擦亮眼睛,不要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要遵纪守法、脚踏实地。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要做到“不轻信、不转账”,切莫贪图一夜暴富,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撰稿人:徐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