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时间:2022-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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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出的安全生产诉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目的在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相关工作部署,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近日,绥阳县检察院分管负责人受邀在绥阳县202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调度会暨业务培训会如是说。
在全省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绥阳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参与,从“八号检察建议”的宣告送达,到主动对接县应急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从非居民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排查,到管道燃气、罐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从农村自建房排查到地质灾害点排查;从“头顶上的安全”建筑物外墙安全隐患到“脚底下的安全”窨井盖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小黄车”治理等交通安全排查;……绥阳县检察院一直在不停奔波。
据该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从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该院已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所立案件涵盖燃气、农村自建房、窨井盖、交通安全等范围,通过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看,社会效果很好。
“我们县城出现‘小黄车’以来,中学生娃儿骑的多,头盔又不戴,车屁股上还带人,安全隐患大得很,看到很揪心呀!”在县城所在地洋川街道上,一名群众不停地说,“听说目前被综合执法局叫停整顿,要规范才行。”据悉,绥阳县城出现“小黄车”后,绥阳县检察院就收到不少群众的反映,通过实地调查和走访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发现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于是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立案,强化诉前蹉商,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管理执法,目前已责令商家停业整改,同时就如何管理好“小黄车”,明晰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绥阳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发了《关于明确对共享电动车管理的工作职责》。
燃气安全是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县检察院始终盯着不放。积极主动参与县相关职能部门对非居民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排查,经排查安排率较低,同时,经调查了解到在全县的管道燃气、罐装燃气等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问题,为推动全县燃气安全整治,县检察院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燃气企业召开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整治推进会,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探索构建“企业担当+行政履职+法律监督”的燃气供应治理整治,共同维护燃气安全。据了解,为加强全县燃气安全工作的监管,县里即将设立燃气安全管理中心专司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责,积极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保障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工作。”该院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说,“同时坚持能动履职,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引领企业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实现以监督办案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诉源治理。”
作者:黄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