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检察:首次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让检察权公开透明
时间:2022-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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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我们是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为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现对你涉嫌危险驾驶一案进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如果你对我们提出的量刑建议没有异议的话,就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请问你是否有异议?”

2022年3月1日《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正式实施。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实施第一时间即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首次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该案承办检察官按照规定向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详细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具结程序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针对其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适用程序等进行释法说理,听取本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杨某某当场向值班律师咨询了相关法律问题,当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认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合法适当,对相关事实、量刑、程序选择等均无异议。在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当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录制人员及时制作同步录音录像文件并刻录光盘,交由案件承办检察官办案使用。
此前,为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组织刑事检察、技术信息、案件管理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学习研讨各项规定、工作方案和操作规程。该院结合实际情况及办案需求,共配置安装了五套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检察技术人员积极配合给予技术指导和现场示范演练,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多次模拟练习对非羁押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认罚案件的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按时正常开展。
作者:项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