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大部分人对“隔夜酒”的认识还不够,饮隔夜酒后驾车仍有可能触犯刑法。近日,我院办理了一起“隔夜酒”的危险驾驶案。
在案发前一天晚上,陈某某组织朋友聚餐时饮酒,次日早上他驾车出行时,被交警查出醉驾。经鉴定,送检的陈某某静脉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14.13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我院受理该案后,了解到陈某某系前一日饮酒,次日驾车被查获醉驾。考虑到陈某某主观恶性较小,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悔罪,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我院经审查认定陈某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切莫忽视“隔夜酒”,法律对醉酒驾车的认定是以驾驶人血液中含有的酒精含量为认定标准,并不以喝酒与驾车的间隔时间为依据。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因此,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属于危险驾驶。
醉驾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运营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检察官提醒广大驾驶人,一定要正视“隔夜酒”的危害,并做到:
1.如前一日饮酒,建议次日不要驾车。
2.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请广大驾驶人文明出行。

(注:图片源自网络)
作者:项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