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属于国家司法机关,是法律规定的可以支持起诉的主体,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权也是检察机关行使支持起诉职权的依据。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个人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受损害单位和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检察机关对什么案件可以支持起诉?
1.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案件。如国有资产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案件。
2.保护弱势群体的案件。如农民工、老人、妇女儿童等因经济困难、文化水平低、诉讼能力缺乏等原因导致当事人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案件。
怎样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第一步: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支持起诉书。2.准备提交法院的民事起诉书、身份证明材料及案件所有证据材料复印件。
第二步:将上述材料提交至绥阳县人民检察院12309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851-26229677)
检察机关是如何支持起诉的?
1.
法律支持。检察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中可与司法局沟通配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承办人可以自身具备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2.证据支持。在必要情况下,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证据可申请由检察机关进行收集。
3.诉讼支持。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符合支持起诉条的,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作为对当事人起诉的支持。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情况?
2021年至今,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共计10件,涉案金额16万元,已帮助农民工讨回薪资2万余元。
作者: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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