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由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彭洪遨等15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绥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绥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肖长激担任公诉人,带领公诉团队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县法院副院长张锐担任审判长,作为主审法官审理该案,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干警、群众代表和被告人家属等近百人参加了旁听。
开庭前,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参加了庭前会议,对证据进行了交换,明确了庭审调查重点。庭审中,公诉人主要围绕案件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讯问,按照该涉恶集团犯罪时间的先后顺序向法庭分类出示了证据,并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阐述,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1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院副检察长带头履职,出庭支持公诉,发挥“头雁”效应,对有效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起到了震慑作用,为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夯实了基础,彰显了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