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力推进平安绥阳建设工作,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办案组立足检察职能,更新监督思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三见面”深入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一是和乡镇司法所见面。与各乡镇司法所所长见面,通过交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查看社区矫正对象台账等方式,检察底数是否清楚、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围绕规范执法、风险防控、教育帮扶等方面深入交流,凝聚检所协作合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是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档案见面。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进行检察,查看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集中学习、思想汇报等情况,确保无脱管、漏管及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并对档案中存在的不规范的地方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三是和社区矫正对象见面。积极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和矫正对象见面谈话,检察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等情况。同时对矫正对象开展政策和法治宣传,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及生活困难,坚持“监督+帮扶”并重,鼓励矫正对象积极面对生活,以守法姿态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