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经验交流
经验交流
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在涉案未成年人帮教中见实效
时间:2024-12-27  作者:  新闻来源:第二检察部 【字号: | |

为最大限度减少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再犯罪的风险,针对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困难的实际情况,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把“保护、教育、管束”落实到位,抓好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防止其再犯罪。2023年以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共计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61次,帮扶帮教85次,制发督促监护令34份,成功帮助8名罪错少年圆梦大学。

合力共为,实施“规范化”帮教

会同学校、家庭、社区、民政、妇联等部门,以司法保护为出发点,实现观护帮教效果最大化。整合社区、学校、民政资源优势,拓宽社会调查宽广度,充分发挥社会调查在帮教考察中的参考作用;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明确观护帮教期内职责范围,细化工作措施,让观护帮教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帮教过程中,认真研究制定帮教工作规划,明确责任主体和评估对象、帮教程度,强化干预体系的实践操作性,加大对干预措施的执行力度并及时对帮教对象进行综合评估,携手各方坚决遏制罪错少年再犯罪势头。

因人施策,实现“精准化”帮教

将罪错少年行为进行分级矫治、针对性帮教,从个案发现问题研判、诊断问题、拿出对策、制定精准计划。充分“挖掘”罪错未成年人发案原因,及时对其学习生活、家庭背景等情况仔细调查、走访,以个性需求去细化矫治帮教措施。对共同犯罪的未成年人,既要考虑共性问题,又要考虑每名涉罪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和生活实际情况,以共性的监督管理规定+个性的帮教措施提高矫治罪错未成年人成效,降低其再犯罪率,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3年以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罪错未成年人因人施策,开展帮教挽回29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重返岗位。

高效联动,构建“多元化”帮教

加强多方协作,建立“检察+N”帮教模式,积极引入志愿者力量,以法治进校园、进乡村、进机关、进家庭等多形式开展法治帮教课堂,化风险于“未”然;在不起诉宣布仪式中纳入未成年人训诫工作,不仅依法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训诫,还依法训诫、督促和指导监护人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通过书写悔过书、开展互动谈心等方式,全程跟踪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让未成年人拉紧法治“红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发个性化监护督促令,量身打造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上“法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