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经验交流
经验交流
绥阳检察:“两项行动”强服务提质效
时间:2024-02-29  作者:唐尧  新闻来源:院领导班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更加精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办案质效。2024年,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绥检护农”“绥检提质”两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创新发展。


开展“绥检护农”专项行动

全面服务乡村振兴

立足于绥阳农业大县县情实际,制定印发《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绥检护农”全面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三农”工作司法保障,更好服务“三农”,推动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建设。以能动履职更好服务农村。加强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依法打击电信诈骗、盗窃、赌博等违法犯罪,维护乡村平安和谐。强化对古村落、民族村寨保护,留住美丽乡村最美记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提升法治意识。针对农村滥办酒席、不赡养老人等歪风陋习依法监督和打击,发挥检察办案释法说理、惩戒震慑功能,培育文明新风。以能动履职更好服务农业。守牢耕地红线,加强耕地保护检察监督,做4个万亩大坝的守护者。落实“检察护企”和“富矿精开”专项工作要求,护航辣椒、金银花等特色产业发展,对种植、加工、销售环节进行全产业链检察监督,擦亮“中国辣椒之乡”“中国金银花之乡”品牌。开展“空心面”特色产业专项检察监督,保护好这一非遗文化知识产权,助推农产品品牌化产业化。围绕“洞林山水湖坝”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发力,围绕双河溶洞、宽阔水自然保护区等资源富集地着手,创建生态多样性修复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示范点,推动“公益价值”转换为“经济增值”。以能动履职更好服务农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促进涉农信访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动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积极参与欠薪专项治理,依法为农民维权。针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开展专项监督,切实保障安全。与旺草、温泉等镇开展“党建共建”,形成工作合力,打造检地共建示范点。

开展“绥检提质”专项行动

全力提升办案质效

按照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制定印发《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绥检提质”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突出“质量、效率、效果”三大要素,融合队伍建设、人才培育、案件管理等工作,采取“队建强基、人才提能、管理提质、责任提效”“一强三提”工作措施,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培养一批办案能手、培育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一批管理机制的目标。深化队伍建设强基础。抓实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职业追求,坚定恪守司法为民的职业良知。加强检察人才培育提能力。开展优秀文书评比、优秀庭审观摹、优秀检察建议评选、优秀案例讲评“四优”实战练兵,鼓励检察人员参加上级业务竞赛,开展针对性训练,实现以“赛”促干的目标。组建专门团队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由院领导领衔、检察官领题,进一步加强检察实务研究和典型案例培育。加强案件管理提质量。紧盯案件主要评价指标,做强长板、补齐短板,实现以“考”促干的目标。各业务条线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指引,形成简便易行、规范合理的条线工作指南。扩大案件评查范围和频次,开展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文书评查评比,提高案卡填录质量。加强责任落实提效果。突出“抓落实”这个工作重心,加强办案团队建设,优化办案团队人员配置。抓实“三全”考核,突出对“案”和“人”的管理,全面激发干警工作动能。完善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督促制度,提升监督效果。将责任层层压实,形成知责于心、担责于身、 履责于行的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