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经验交流
经验交流
【我为群众办实事】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群众信访工作
时间:2021-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对信访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群众信访工作,2017年以来,该院始终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做好检察环节的信访工作。

一、开启信访诉求“绿色通道”。该院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申举报综合接待窗口、公布举报电话及贵州检察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接受群众信访事项,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贫困户等特殊群众优先接待,认真审查来访人申请相关材料、案件相关情况,及时予以办理。

二、回复答复全覆盖、无遗漏。该院严格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信访工作要求,做好案件的系统录入、规范来访台账,始终坚持“应回尽回、能回尽回”“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答复”的原则,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作好“首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二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结果性答复”相关工作,做到回复答复全覆盖、无遗漏。

三、检察长亲自接访、带头办案。该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待信访群众、办理移送的控告申诉案件作为我院日常工作的新常态,将每周星期四定为检察长接待日,该院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贴近群众,耐心倾听,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做好依法说理,疏导教育相关工作,依法维护来访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组合”方式救助弱势群体、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该院主要针对刑事被害人中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精神病人等弱势群体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把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同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方式,对受到严重心理创伤的被害人实施心理治疗,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救助申请人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以“救助金+心理辅导”“救助金+法律援助”等方式救助刑事被害人,将检察温度传递给需要的特殊群体。

五、“公开审查”阳光办案。我院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特殊情况,通过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委政法委、乡镇干部代表、贫困户帮扶干部、法律援助律师等相关人士召开公开听证会、公开答复会议,接受人民监督,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救助过程,决定予以救助的同时,听证员们并鼓励刑事受害人积极面对生活,并督促受害人亲属做好对受害人的教育疏导相关工作。

该院2017至今共计办理案件154件,其中:控告违法59件、民事监督46件、司法救助36件、刑事申诉10件、行政监督1件、其他2件,检察长参与接访9件、办理控告申诉案件4件,开展公开听证4件、公开答复6件,涉及未成年人15件、贫困户7件、残疾人3人。截止目前,该院在办理案件中未出现非法上访、缠访闹访案件,也无信访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