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喜迎建党100周年,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着力打造控申工作“窗口”亮点作为加深与群众联系的纽带、化解社会矛盾的首要环节,该院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做好检察环节的信访工作。
一、夯实控申工作基础
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始终将控申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设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长接待室、律师接待室、听证室、咨询室,公布了举报电话,群众可通过到接待窗口或拨打举报电话等线上线下方式反映控告申诉事项,畅通了群众控告申诉渠道,为来访群众提供了更多便利。
二、加强学习,转变作风,树立检察干警形象
该院通过组织控告申诉部门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衔接配合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提高控告申诉部门干警对接访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提升干警思想上的文明热情接待、依法依规接待意识。
三、完善机制,切实解决群众信访事项
群众信访事项是最易引发矛盾纠纷的诱因,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对此,该院建立和健全信访相关工作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实行诉访分离,应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引导群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信访问题,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政策遗留问题等纯信访问题,引导群众通过信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二是建立控告申诉信访工作规定,该院严格按照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群众信访案件,规范信访案件的接待、登记、填录相关工作,始终坚持“应回尽回、能回尽回”“谁办案、谁答复”的原则。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依法作出7日结果性回复,告知信访人及时到相关机关部门反映,确保每一个信访群众都能收到我们的检察回音;对属于我院管辖的案件,严格按照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规定,作好首次7日程序回复、二次程序回复、三个月办理结果或过程性答复工作。
三是建立检察长接访制度。该院严格落实每周星期四为检察长接待日,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对来访者热情、文明接待,依法说理,疏导教育。依法维护来访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取信于民。
四是开通司法救助对象“绿色通道”。该院对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家属中没有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孤寡老人、残疾人、贫困户等弱势群体优先接待、及时审查办理,尽力解决好刑事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问题。
五是建立律师辩护与代理接待工作规定。为规范辩护代理人接待及申请相关事项工作,该院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律师代理案件的控告申诉相关事项,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六是建立检律会商机制。为保障律师职业权益,保证案件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与县司法局共同建立了检律定期会商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