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四个坚持”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时间:2021-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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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抓实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绥阳县人民检察院 “四个坚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为全面建设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法治宣传要“重视”。本院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充分认识法治宣传的重要性,紧紧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和检察实际,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法治宣传工作,全面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法治宣传要“全面”。本院检察人员进入社区向群众宣传法律规定,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并发放法治宣传手册帮助群众更深入详细的知法、懂法。本院采取“法律入户”的方式,入户宣传法律法规,针对性的解决群众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检察人员深入社区矫正中心和县看守所监区进行法治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在押人员这类重点人员重申法律规定,加强思想教育,树立规矩意识。
三是坚持法治宣传要“新颖”。本院一方面采取现场宣传的方式,另一方面,本院依托微博官方帐号、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更加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宣传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能以更加快速、更加直观的方式学习到法律知识,真正让法律宣传进入到群众的生活中去。
四是坚持法治宣传要“为民”。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本院耐心接待群众来访,认真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做到群众来访件件有回复。通过多方面、多渠道的法治宣传,真正做到“法律入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