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的诱惑下,他动起了歪心思。2025年10月的一天,郑某某携带采蜜工具,驱车来到绥阳县青杠塘镇一村寨,将他人蜂箱内的蜂巢割下带走,后过滤提取得到6.51公斤蜂蜜,经鉴定,被盗蜂蜜价值1845元。
案子移送到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并没有就案办案。经深入调查发现,郑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并且,郑某某身患慢性肾脏病5期(尿毒症),需要依靠规律的血液透析维持生命,家庭经济负担较重。
一边是盗窃事实清楚,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另一边是嫌疑人真诚悔过、积极弥补,且身患重疾、处境艰难。案件如何处理?承办人全面审查案件后认为,郑某某的行为虽已构成盗窃罪,但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并获得谅解等从轻、从宽情节,最终对郑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这不是简单的“一放了之”,而是检察机关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生动体现,是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全面展示,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的一手,依法严厉打击;对于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社会矛盾已化解的个案,则充分考量“宽”的一面,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与温度,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起案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莫以恶小而为之。蜂蜜虽甜,但法律威严,任何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它也告诉我们,司法并非冰冷无情。对于误入歧途者,法律在彰显威严的同时,也给予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与路径,遵纪守法,才是人生最稳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