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源头化解,维护信访人员合法权益。近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针对夏某某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会议由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付金木主持。
夏某某到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其与龚某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绥阳县人民法院调解确认达成调解协议,由龚某某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夏某某机械设备尾款三万元,但龚某某一直迟迟没有履行协议,夏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迟迟没有执行龚某某的财产。
针对夏某某反映的诉求,我院第一时间核实了夏某某反映的情况,并通过邀请律师、人民调解员担任听证员,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审查案件,并对夏某某反映的诉求做好回复答复及释法说理相关工作。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概述了夏某某反映的信访诉求,夏某某针对其诉求作出补充说明,听证员向夏某某面对面进行询问,根据夏某某的真实情况独立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并对夏某某的疑问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与说理。最后,办案检察官对夏某某反映的诉求予以当面回复,夏某某表示满意。
简易公开听证具有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听的是民生,暖的是民心,以“简”程序不“减”质量,从转变司法理念、规范听证流程入手,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促进信访矛盾当场及时有效解决。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充分发挥简易公开听证的当场性、简易性和实效性特点,实现信访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充分彰显司法温度与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