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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四省三级两长护河大巡察”活动
时间:2019-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2019年1月4日,在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河长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绥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洛安江干流(绥阳段)”(黄余桥)开展护河大巡察。县人大副主任张绍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班兴伟参与巡河。

 

  巡河组一行实地查看了该流域河道面貌、河道水域状态、河道水域线管理、河道取排水及河道设施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边走边谈,纷纷提出了整改措施及建议。巡察结束后,巡河组到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护河大巡察”座谈会,与会人员各抒己见,都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此次护河巡察和座谈会的召开,也进一步拉近了该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与了解。

 

  2019年,该院将牢牢守住生态这条红线,扛起生态保护大旗,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协调各方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设置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屏障,努力为天蓝、水绿、地洁的大美绥阳提供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