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护卫我们的使者,它总是在我们身边巡逻;法律也是我们的护身符,我们一生都离不开它,这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法治宣传真的是非常重要的。”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检察干警说道。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制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出台以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工作作为重点,着力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把法治课堂搬进了学校、搬进了“童伴之家”、搬近了孩子们的身边,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法治氛围,从源头上预防侵害未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乡村学校里的“法治副校长”
“老师,谢谢您为我们上课,让我知道遇到危险时如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希望您常来为我们上课。”每当法治课结束后,咱们的“法治副校长”总会被学生们围得“团团转”。
未 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2022年以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法治副校长”向乡村学校延伸,主动认领22所中小学并走进特殊教育学校,通过对近年来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立足实际及各学校的法治需求,紧扣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制作了以防性侵、防校园欺凌以及未成年人自我防护知识等课件、视频、授课稿,分层次开展法治教育。
大街小巷的“检团团”普法宣传队
2022年暑假,绥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县委组建了一支特色的“检团团”法治宣讲队伍,为调整充实“检团团”宣讲小分队,集中青年力量,用青年活力讲活法治故事,邀请了“扬帆计划”返乡大学生共同参与,活动在绥阳县辖区内15个乡镇的大街小巷,为群众们带去了法治的声音。2023年为延续“检团团”第一季良好的宣传效果,新加入了县民政局(童伴之家)升级成“检团团”2.0版本,走进了绥阳县辖区内的12个乡镇的20个“童伴之家”的点位,为孩子们带去了“普法+N”普法宣传活动。“检团团”公益普法小分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来,把“固定课堂”变成了“流动课堂”,通过排演小品、舞台剧等形式,以院坝会、普法小舞台为载体,将法治宣传送到了村寨社区的人民群众身边,送进了孩子们的心里,共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0余场次,覆盖人数2000余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妇女工作的要求,努力为无女性监护人的女童提供健康成长环境,把“呵护花蕾 关爱女童”做的实在,实现无女性监护人的女童有人管、有人帮、有人爱。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对12名无女性监护人的女童进行包保,定期进行走访,始终将包保的“女儿”记挂心上、抓在手上,努力填补无女性监护人女童的监管“空白地带”。
走 访中,“检察官妈妈”们耐心地与孩子们交心谈心,向他们赠送学习书籍和文具用品,教育她们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并表示有困难要随时联系,会做好“女儿”的“护花使者”。
下一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把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继续走进学校、走进大街小巷、走进群众家中,走进机关,不断提升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度,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使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更加深入人心,让法治教育“遍地开花”,绘制成一幅在群众心中绚烂的绥阳法治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