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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措抓实检察侦查 增强检察监督刚性
时间:2023-12-14  作者:崔登杰  新闻来源:第三检察部 【字号: | |


绥阳县人民检察院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把握检察自侦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三举措”抓实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增强检察机关监督刚性,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重塑侦查理念抓推进。2023年年初,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检察侦查工作,召开专题会研究检察侦查工作开展,要求深入剖析诉讼监督中存在的不足和难点,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增强发现司法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意识和本领,重塑侦查理念,做实监检衔接,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履职刚性和质效。

二是统筹侦查力量强队伍。为有效开展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整合全院侦查力量,以刑事执行检察队伍为基础,组建统分结合、线上线下结合的检察侦查工作小组,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检察侦查骨干教育培训,将理论培训与侦查实战、案列剖析与以老带新有机结合,努力提升侦查人员的侦查思维、调查取证能力等,为侦办重大复杂案件储备骨干力量。

三是强化一体化履职提质效。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注重“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履职,对重大检察监督事项实行案件化办理,推行一案一剖析,扩展线索来源,深挖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对可能涉嫌犯罪的,加强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积极争取指导帮助,形成上下联动,提升办案质效,确保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了。对于涉嫌违纪违法尚不构成犯罪的,及时将线索材料移送纪委监委处理,实现检察侦查与监督执纪调查有效衔接,维护司法公正。

检察侦查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截止目前,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已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4人,已全部移送审查起诉。下一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办理,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撰稿人:崔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