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经验交流
经验交流
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四举措”护航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显实效
时间:2023-03-10  作者:张菊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以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情怀,依法能动办好每一起行政检察案件,以法治的力量用情用心守护民生福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及市场主体非诉执行案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件,受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0件,组织召开行政检察公开听证会2次,均取得良好成效。

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规范执法活动护航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担当作为,全面正确履行行政检察职责,依法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服务保障社会发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针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相关单位存在的未依法保障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执行程序不规范等情形,及时开展检察监督工作,以类案监督方式向相关单位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4份,涉及市场主体41家。

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着力点,积极开展护航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对行政机关近两年办理的涉及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未严格执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报批制度、行政处罚告知书上引用的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法条错误和调查终结后未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未送达当事人等问题,以类案监督方式向相关单位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3份,涉及市场主体30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独特优势,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公开听证制度,以公开促公正护航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的理念,在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对符合召开听证条件的案件积极召开听证会。自专项开展以来,绥阳县院对涉及涉及市场主体行政检察案件集中召开听证会2次,涉及市场主体27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员担任听证员参与其中,充分听取听证人员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结合当事人的意见,认真思考和研究,提出明确具体、操作性强、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执政,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加强沟通协作建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护航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用心用情护航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注重发挥机关单位的横向联动互动优势,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结合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共商共建,与绥阳县人民法院、绥阳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分别会签了《法院、检察院关于民事审判、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绥阳县检察院 绥阳县人社局关于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提升了办案质效,在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