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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检察院 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大格局
时间:2022-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绥阳县检察院立足四大检察职能,积极与政法机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联合,推动建立绥阳县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今年,绥阳县检察院认真总结近三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发布了《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9-2021)》,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以及未成年人被害人的案件的办理情况,未成年人检察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主动作为推动县委出台《绥阳县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实施方案》,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凝聚职能部门、学校、社会组织的力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刑事检察,依法公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坚持宽容不纵容,严管厚爱,对于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惩处,保持必要的司法警示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性质、特点,在强化未成年人案件实体审查、落实特别程序制度、适用宽缓刑事政策上下功夫,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制度。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活动,有效引导侦查取证。强化诉讼监督,对从事特定行业的被告人依法提出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

民事检察,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让未成年人更“安心”

在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中,积极收集民事诉讼相关证据材料,降低诉讼环节取证的难度,同时积极为未成年人联系法律援助服务,商请司法局指定辩护律师为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供民事诉讼法律帮助。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与县法院进行沟通联系,解决法律适用等问题,及时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为其提供心理救助,并对未成年人父母开展亲职教育,提高家庭保护能力。针对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文化程度不高、维权意识淡薄、维权能力弱的实际,依法向未成年人及起法定代理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指派检察人员出庭支持起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发表支持起诉意见,有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维权。

行政检察,聚焦精细管理,打造安全放心的校园环境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聚焦校园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等,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工作18次做好校园食品监管,推动视频监控系统等学校技防设施改造升级,确保校园安全不留漏洞、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涵养良好师德师风。广泛开展案例警示、交流座谈、法制讲座培训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加强自我教育、强化自我约束、升华道德境界,通过教师的以德立身、以身立教,为孩子成长做好榜样。

净化校园周边环境。重点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KTV、酒吧,包括中小旅馆及出租屋等场所开展检查20余次,大力整治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电子烟、暴力低俗出版物、问题玩具文具等各类违规经营行为。

公益诉讼检察,“回头看”跟进监督,确保问题解决实效

在集中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同时,注重发挥“四大检察”统筹一体、融合式监督的优势,主动、及时发现个案背后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把握办案程序和实体规范,做好重大敏感案件报告、诉前公告审查等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协作配合,及时进行线索移送、案件通报、信息交流、召开联席会议等,合力开展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重点领域治理,共同补齐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短板。


同时,积极贯彻“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密切关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回头看”行动,派出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干警实地查看问题是否已进行整改,深入了解整改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