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标分析情况通报 扎实开展“三书比对”工作
时间:2021-11-11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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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省、市“三书比对”工作重点,加强相关不规范情形的整改和学习,落实司法责任制,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结合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三书比对”情况分析通报》,扎实开展“三书比对”工作。
加大监督力度,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市院工作部署,现阶段“三书比对”工作加大了基层院对程序性问题的处理力度。对于程序性不规范问题,基层院案管办应及时进行提醒监督、督促整改。我院案管办由部门负责人牵头,组成比对小组,由专人开负责比对工作,对一个季度内本院办理的一审公诉案件和审查逮捕案件中的“起诉意见书”、“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判决书”进行一一筛查。同时结合流程监控工作,查看承办人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出现问题,通过“口头提醒、发生流程监控通知书”等形式提醒承办人自查自纠。
结合分析通报,落实整改责任。比对小组根据市院每季度的“三书比对”分析通报,立即开展会议讨论,对全市的办案状况通报内容进行分析,对照通报内容,“举一反三”,在学习过程中总结经验,在比对过程中挖掘出通报内容的共性问题和个性特点,在查纠过程中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反馈被通报案件的整改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持续开展好“三书比对”工作,发挥案管办的监督管理职能,提高案件质量,增强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