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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三措施”助力顽瘴痼疾工作推进
时间:2021-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绥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各级教育整顿办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对照“六大顽瘴痼疾”进行深入自查、认真整改,并出台了“三措施”,助推顽瘴痼疾工作的推进。

一是思想再动员。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对部门干警逐个开展再谈心谈话,此次谈心谈话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进行,以部门负责人与普通干警谈,重点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的政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六大顽瘴痼疾等多个方面进行。通过再次谈心谈话,进一步明确了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提高了干警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进一步夯实了思想基础,为查纠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主动开展案件自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调取2018年以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共计500余件。围绕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案件程序是否合法、案件文书是否规范,各员额检察官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汇总并及时整改,确保清仓见底,不留死角,并按照“一案一报告”要求撰写自查报告,案件自查工作取得了实效。

三是主动作为。通过为民办实事为群众办事求“实”。为真正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向深入,将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在查纠整顿环节,立足检察职能,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绥阳县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企业行政约谈,并于4月22日与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绥阳县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制度》,共同推进绥阳县食品、药品领域安全保护。立足公益诉讼职能,针对全县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保护绥阳绿水青山。立足人民群众最期待问题,对绥阳县煤电锰工业园区开展生态检察,与相关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会,交流企业绿色发展问题,既解决了人民群众最期待问题,又保护了十大产业领域健康发展,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