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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时间:2021-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保障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近期,针对公安机关办理的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三步”开展好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绥阳县检察院依据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与绥阳县公安局进行会商,共同制定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绥阳县公安局《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重大案件核查的范围及程序,确保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开展核查工作。根据公安机关发送的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我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立即书面通知该院技术信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于4月7日至13日到相关县看守所询问该案犯罪嫌疑人。检察人员在做好疫情防护的情况下进入看守所,在讯问室向杨某某、孙某某、舒某某等17名犯罪嫌疑人告知讯问合法性核查相关权利义务,对侦查人员的取证情况进行详细询问。整个过程中技术人员全程不间断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签字、封存、备案。

三是形成核查意见,及时发送相关部门。经过核查后,该院认为此案中侦查人员没有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情形,就此形成核查报告,并向县公安局、该院第一检察部发出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意见书》。

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有利于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提高重大案件办案质量,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落实,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真正实现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