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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检察院:“八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时间:2019-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脱贫攻坚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院以办案为中心,紧紧围绕绥阳脱贫攻坚司法需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促进贫困地区治安环境、生态环境改善,为全县夺取脱贫攻坚决战全面胜利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充分履行刑事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抗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打击贫困区发生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诈骗、非法集资、毒品、邪教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宗族黑恶势力。聚焦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依法惩治各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目前,受理审查逮捕涉脱贫攻坚案件15件18人,批准逮捕12件15人;受理审查起诉涉脱贫攻坚案件51件58人,提起公诉33件33人,不起诉18件18人。

    二是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加大对涉脱贫攻坚领域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力度,切实做好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抗诉、矛盾化解等工作。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或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对涉嫌犯罪且符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条件的,依法快查严办。目前,对涉脱贫攻坚领域民事行政案件法律监督6件。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聚焦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保护贫困地区绿水青山、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积极开展“补植复绿”“矿山复绿”等生态修复工作,最大限度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助力贫困地区天蓝、地绿、水清。今年,因破坏生态环境提起涉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打击非法捕捞刑事犯罪,增殖放流5000余条鱼苗修复芙蓉江生态环境。

四是充分发挥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检察职能作用。利用检察机关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畅通困难群众来信来访申诉渠道。严格落实接访、下访等各项工作制度,妥善处理贫困地区敏感申诉案件相关舆情,对贫困地区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回复。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之间的有效对接,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的基本原则、救助对象、救助范围等规定,目前共对4名案件受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

    五是开展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摸排活动。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法律宣传,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摸排当地黑恶势力线索并依法处理。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线索,破网打伞,除恶务尽。今年深入农村宣传扫黑除恶举报方式14余次,发放宣传手册600余份。

    六是开展贫困地区法治宣教与矛盾纠纷化解活动。落实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努力当好普法先锋。选派检察官、检察官助理27人到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目前,已开展校园法治宣讲7,约7200余人接受了法治宣传教育。“枫桥经验”,依法妥善处理征地拆迂、易地扶贫搬迁、相邻系、土地权属等纠纷,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七是聚焦“一把手”领导作用发挥。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第民生工程,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组会议讨论脱贫攻坚问题8次。开展检察长走访扶点行动,加大协调工作力度,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帮助解实际问题今年检察长走访帮扶点20余次,驻村开展工作合计23天

八是聚焦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伍作用发挥。选好配强用好一书记,全面落实村支“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和村监督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驻村干部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村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长期选派1名检察干警担任第一书记,今年选派检察干警19人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帮助帮扶点发展农村党员3人,与帮扶点党组织共过组织生活会7次,为联系点党组织上党课6次,利用农民讲习所开展扶贫扶志扶智讲座、法治扶贫讲座7次、受众人数214余人,帮助联系点发展项目、集体经济企业2个,打造农特优产品1个,为帮扶点提供扶贫财物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