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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促工作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时间:2019-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党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司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全力确保上级安排不变形、不走样,司法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检察工作管理和服务人民水平不断提升,多次得到当地党委政府表彰。

  一、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办案效率提升13%

  为落实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由省检察院管理四项改革做好前期准备,该院相继出台了《绥阳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成了院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分类改革,产生了第一批16名员额制检察官,并面向社会招聘了12名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充实办案力量。各类人员的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效果是明显的,该院近两年工作报告显示,在办案人员未增加情况下办理的案件新增了53件,办案效率提升13%,案件办结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未发生一起冤假错案。

  二、开展线索摸排,为检察机关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做好前期准备

  2016年,该院以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为契机,认真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行政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相关文件精神。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为重点开展公益诉讼前期线索摸排。同时,该院积极向发现问题领域所涉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追缴回国有经济损失1.3亿余元。

  三、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建成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跨越千里的“面对面”接访。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制定了《绥阳县检察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方案》、《案件处理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到人。2016年接收、办理的群众信访36件次,均已分别转处,处理率100%。

  2016年,在该院多方协调下,争取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6万元,对5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近亲属予以了救助,一定数额的物质救助和后续的跟踪活动,解决了刑事受害人郑某、刘某等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让其家庭走出困境,重拾生活信心。

  在不断深化涉法涉诉改革的同时,该院注重保障和尊重律师权利。成立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执法办案及控告申诉接待工作规范,对律师参与检察机关化解信访矛盾、受理来信来访、情况反馈、执法责任等内容进行了量化细化,使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此外,设立专门的“律师接访室”,专门用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公点,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工作提供工作便利。

  辅之以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检调对接和刑事和解等工作开展,该院全方位、多角度人文司法格局正在形成。

  四、深化司法公开,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2016年初,该院全面启动检察服务大厅建设,建成后的检察服务大厅将综合控告举报、案件信息查询等职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26条、生效法律文书24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7条。对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

  全面加强新媒体建设,实现了“两微一端”全覆盖。通过“遵义掌上检察” 软件,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全流程留痕。对检察工作进行科学和集约化管理。“遵义检察”客户端的上线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为方便的预约和沟通渠道,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使该院服务人民能力不断增强。

  五、科学化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以季度案件质量评查为突破口,纠正执法办案中的瑕疵。该院2016年各季度案件评查报告显示,评查案件的得分在稳步提高。全市多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该院未因案件质量问题受到过通报。

  此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电子印章的实行,让该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2015年,该院被省检察院授予贵州省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示范院,各项检察工作走在了全市检察机关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