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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检察院: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9-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走进绥阳县检察院,雄伟的办公大楼,整洁有序的环境,绿意盎然的树木,张贴在办公楼各个角落的文明礼貌用语、检察职业规范和法言警句,无不让人感受到一种拼搏奋进的活力和一种文明氛围的渲染。近日,该院获得了“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提高认识,让文明在单位蔚然成风

  近年来,绥阳县检察院以创建文明单位为龙头,以服务群众为主线,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领导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将“三创一巩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严格落实门前和责任区“三包”责任制。

  没有活动为载体,文明的创建就如没有源头的水。该院坚持开展文化科学知识培训,开设道德讲堂,积极倡导开展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和社会公益性活动,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得到巩固和加强。同时,加强对文化建设设施的投入,建设了职工篮球场、职工健身房、图书室、文化墙、文化长廊、休息区等,丰富了干部职工文化娱乐场所。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常态化学习和科室自学等形式,干部职工参与创建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守德氛围逐步增强。

  结合诗乡文化,该院打造出廉政文化长廊、浮雕、文化墙等文化载体,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通过开展演讲竞赛、模拟法庭、检辩论坛、书画展等活动,促进干警全面发展。

  提升素质,建设一流队伍

  该院全面实施创先争优工程, 推进岗位素能提升工程和检察骨干队伍建设工程, 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每年分批次选送干警外出学习,增强干警整体素质。

  通过不断完善队伍管理机制,扎实开展“三强三铁”主题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上级检察院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该院纪律作风建设得到不断强化,连续14年实现干警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此外,该院还先后开展了文明餐桌行动,节水型单位行动,倡导无纸化办公,引导干警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理念,干警文明意识逐步增强,经费开支逐年下降。

  结合职能,协调推进文明创建

  近年来,该院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通过物资帮扶、争取项目等形式,为帮扶的小关乡辅乐村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优化办公条件。该院干警还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对贫困户开展长期帮扶。

  在文明创建过程中,该院充分结合工作职能,主动提升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通过到镇村开展送法下乡、“带案下乡”等活动,提高当地村民学法守法意识。结合“镇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预防专项活动”,向群众发放连心卡和联系牌,畅通同基层沟通渠道。此外,认真处理每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过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处理案件,减少社会对抗。

  该院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现司法文明。牵头成立了绥阳县未成年人保护协会,与团县委联合建立合适成年人工作机制。明确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在办案中及时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保护。

  围绕全省“大生态”战略,该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批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深入全县各乡镇摸排公益诉讼线索,为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做好前期准备。对在生态环保监管中违法履职、怠于履职的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近年来,该院还每年定期邀请当地企业参加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赢得了企业家好评。

 

 

 

  (供稿:张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