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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为燃气安全装上“警报器”
时间:2022-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要求,助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近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重点场所安全生产进行实地检查。

 

   在监督检查燃气安全中发现,绥阳县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绥阳县检察院随即进行调查取证并针对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进行立案,立案后向绥阳县应急管理局送达立案决定书,并与应急管理局召开诉前磋商会议。会上,绥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检察监督中发现的燃气安全问题以及立案情况进行通报,应急管理局表示已对绥阳县餐饮等行业下发了安装通知书700余份,要求非居民户按照要求和规定应装尽装。截止目前绥阳县非居民户已按照报警器550家,预计其余部分在4月底前安装到位。

 

下一步绥阳县检察院将对该案件持续跟进监督,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燃气企业加快信息监控平台建设,通过信息监控平台和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实现“人防+技防”双重保险,切实为燃气安全打下坚实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张伦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