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孩子们的暑假生活也如期而至。按照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为提高特殊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丰富特殊未成年人暑假生活,增强未成年人安全自护自救能力意识。绥阳县检察院、团县委、县民政局在绥阳县风华镇虹桥社区共同开展了“检团团”未成年人保护普法活动,同时也标志着“检团团”2.0版本正式上线。
第一站:风华镇虹桥社区“童伴之家”
风华镇虹桥社区是绥阳县最大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未成年人1415人,留守儿童99人,残疾儿童有17个,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3人。“检爱同行”乡村法治课堂“检团团”公益普法工作站入驻在该社区的“童伴之家”,检察院干警与“检团团”普法志愿者便把第一课设在了这里。
检:小朋友们好,现在是什么季节呀?
小朋友:夏天!
检:对,现在是夏天,那夏天你们喜欢做什么来解暑呢?
小朋友:老师,夏天太热啦,我们可以去小河里玩,可凉快啦!
检:那你们看看大屏幕,有几个小朋友就相约一起去河边玩,他们发生了什么事啊?
小朋友:哇,他们危险!
检:对啦,夏季是溺水事故频发时节,水边虽然很好玩,但是水边又湿又滑,很容易发生危险......
活动中,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暑期安全知识普法课堂,小朋友们纷纷举手回答,课堂结合特殊未成年人、暑假季节性的特点及小朋友们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紧紧围绕“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运用法治课堂的形式向孩子们举例说明了私自下水游泳的危害性、危险性,以及一旦发生水中遇险情况,如何自救等知识。
活动后,为更好的丰富特殊未成年人的暑假生活,助力他/她们的身心素质得到提升,感受到关怀与关爱同时享受到生活的幸福快乐。志愿者们组织孩子们开展了运动小游戏,孩子们积极回应,这一站在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中做了小结。
小黄说:老师,我爸爸妈妈都在外面打工,平常是爷爷奶奶在家陪我,可无聊啦,今天是我“最”开心的一天,希望老师们经常来陪我们一起过暑假!
“检团团”的故事,未完待续.....
活动剪彩:
小贴士:
“检团团”2.0版本是什么?
2022年7月,绥阳县检察院与团县委依托“扬帆计划”返乡大学生联合组成的公益普法宣传队,该团队在暑假期间前往15个乡镇(街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绥阳县检察院与团县委联手县民政局(童伴之家)升级成2.0版本,将组织返乡大学生利用署假再次深入乡镇、村居开展普法宣传,共同关爱特殊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跟着“检团团”一起学预防溺水知识
六不准: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四不要:
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在未设置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的沟、河、渠游泳;
4.不要在上下学的途中和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