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英烈,共筑中华魂。为进一步弘扬英烈精神和红色文化,引导检察干警继承先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精神,培育新时代绥检精神。4月3日下午,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
烈士陵园内,苍松翠柏,庄严肃穆。检察干警抬起花篮,迈着端正有力的步伐,将花篮郑重地摆放到纪念碑前,全体干警肃穆而立,怀着崇高的敬意,集体默哀,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无限敬仰和深切缅怀。
随后,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全体党员举起右手、紧握拳头,重温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铮铮誓言,铿锵字句,回荡耳畔,触动灵魂,激励着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
鲜花献英烈,哀思祭忠魂。全体干警手持白色菊花,缓步走向纪念碑向革命先烈敬献鲜花,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在寄托哀思中弘扬先烈们的崇高精神。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正华同志在致祭词时勉励全体干警,要学习先烈们坚定信仰、至死不渝的革命精神和艰苦奋斗、鞠躬尽瘁的崇高品德,切身感受革命胜利的来之不易,用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到工作中。
“慎终追远、不忘来路,硝烟已逝、精神永存。”干警们纷纷表示要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先烈们用热血换来的今天;要汲取革命先烈榜样的力量,自觉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使命;同时立足工作岗位职责,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和人生历程中谱写新篇章,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