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向应急管理部制发的“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助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近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成筠深入华夏瓷砖有限公司、贵州名凯医疗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传达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精神,结合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通报了相关案件,要求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合规经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防范于未然,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全面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该院迅速前往绥阳县应急管理局送达“八号检察建议”,联系沟通具体落实举措,解读“八号检察建议”内容,推动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凝聚共识、协作配合、履职尽责,共护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围绕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依法打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运用检察建议、参与执法监督、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参与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以“我管”促“都管”,与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强化风险防控,狠抓整改落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绥阳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