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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花开满地、群众致富摇篮——探索以检察力量助推银花产业发展
时间:2022-03-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入村寨进社区走企业访群众”的大走访活动要求,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院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院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从2022年1月开始,将全院干警分成11组对所包保的2个乡镇11个村寨6个企业开展走访,倾听民意、了解民事、保障民生,在走访途中,发现了村民通过发展金银花产业实现增收致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幸福感明显提升,但基于地理、经济条件的限制,在生产、销售过程中还存在部分困难,此文从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出发,探索运用检察力量助推金银花产业发展。

一、大走访活动情况

2022年1月开始,全院干警根据“政法大走访”活动要求,分成11组对所包保的2个乡镇11个村寨2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人民群众在扫黑除恶、禁毒大走访、重复信访方面,政法机关纪律作风、便民利民方面,以及急需解决的困难诉求方面进行问题线索收集,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大力称赞,对送法进乡进寨,解决实际法治难题的大走访活动全力拥护,对相关法治问题进行咨询,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问题。

二、收集到的问题

绥阳县为“中国金银花之乡”的盛名享誉全国,金银花作为绥阳县发展的亮点项目,也是人民群众增收的致富产业,其中小关乡是绥阳金银花的主产地,也是全省百个特色农业示范园区之一,花农们夏卖花、冬卖叶,金银花成为小关乡群众的“富裕之花”,但群众反映,在金银花的产业发展中,还存在部分问题;

1.根据统计,在小关乡建有30多家金银花标准化初加工厂,小关乡建有万亩金银花基地,根据“基地+农户”种植模式,在金银花丰收季有基地集中种植、散户分块种植的金银花送到加工厂进行售卖,加工厂实现就地收购、就地生产和就地销售,但部分散户种植区域较为偏远,所通道路路面未硬化,遇到雨天,路面湿滑、地基不稳、道路存在安全隐患,车辆也无法进入,对金银花的田间管理、采摘、运输都是难题。

2.在小关乡建立的初加工厂中,部分加工厂因受经济下行、运转困难等客观原因而关闭,群众无“卖花地”;其次金银花既往模式是以“药花”进行加工销售,而将金银花加工成作为茶饮的“朵花”,利润每斤可悬殊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但部分当地加工金银花的粗加工厂房因设备、技术等问题限制,无法加工利润更高、工艺更繁琐的“朵花茶”,不能使群众销售出来的金银花实现经济的最大利益化,所以群众面临“日夜盼花开,卖花有困难”的局面。

三、立足检察职能帮助银花产业发展

(一)加大力度送法进村进寨。检察机关通过在大走访过程中进行普法资料发放、普法知识宣传、普法讲座举办的形式,向群众普及农业生产中最常见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将法送到田间地头,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群众带去法治的力量,增强大家在金银花销售中的法治意识,确保劳动者在金银花种植、销售过程中合理、合法,避免利益受损,维护自身权益。

(二)大力开展“保护企业家专项行动”。通过实地走访企业,送法进企、问需于企,了解金银花加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具体困难,从“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角度出发,对加工厂的发展以及加工技术的转变、产业的转型优化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也对加工厂的合法合规经营做好宣传,倡导企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检察力量推动企业发展,确保企业“健康”发展,才能保障群众顺利将金银花变金银。

(三)严厉打击侵害金银花生产行为。积极发挥刑事检察职能,针对侵害金银花产业发展的非法占用农用地(将种植耕地建住房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化肥、假农药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等犯罪严厉打击,维护广大金银花种植户的切身利益,为金银花种植、生产、销售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用检察建议为金银花发展助力。针对垃圾乱倒、养猪厂污水乱排、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乱象向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履职,保护耕地,呵护金银花健康生长,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保障金银花顺利外输,用检察建议守护“希望的田野”、“金银的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