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沙银山的理念,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守护者、贡献者。2020年绥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绥阳县林业局等单位于绥阳县洋川街道中桥一地设置为补植复绿集中点,并由绥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来完成种植。
近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与绥阳县林业局展开了对该集中点“回头看”查验活动,为生态氧吧的这一抹新绿做好百米冲刺,并对2020年种植的树苗管护情况进行跟进监督,抽查部分地块测量苗木直径,查看苗木生长情况,本次总计查看了14.45亩地、390棵树。欣慰的是回访检察人员看到该集中点已完成了栽种量且成活率较高,修复实效日渐显现。
下一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绥阳的生态氧吧做好百米冲刺,将生态工作常态化,以实际行动确保生态修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