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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2020-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以来,绥阳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宗旨,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助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截止目前,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获得救助人数11人,发放救助金额11.4万元,涉及贫困户3件。现摸排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共4件,其中,属贫困户2件,目前案件均在审核受理中。

、践行完善司法救助相关工作制度。该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最高检关于司法救助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明确的司法救助的原则、范围、条件、沟通协作等,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针对本地司法救助资金有限的情况,该院将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中没有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作为有限救助的对象,将有限的资金发放到真正需要被救助的人手中,从而使救助效果最大化,更加彰显检察工作的人文关怀。

二、强化部门协作,深入基层核查。该院根据了解的司法救助线索开展调查,从上报审批到资金发放全程接受院纪检部门及政法委相关部门的监督,以确保救助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和救助工作公开、公正。控申条线与第一检察部等相关业务部门建立定期沟通、信息共享制度,第一检察部等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遇有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主动沟通并告知控申条线,将案件基本情况等相关材料移送控申条线,使控申条线得以及时审查,拓宽案件信息渠道,提高办理救助的效率;同时,该院积极主动与扶贫部门有效沟通,加强信息共享,并争取政府、乡镇基层部门、妇联、残联、社区等机关和组织的支持,深入到乡镇社区认真核查案件相关情况,多元化开展救助工作,拓宽资金来源,建立长效救助机制。

三、严格规定,精准救助。坚持把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靠前服务、深度融入、有效保障精准脱贫工作。针对刑事被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问题,认真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该院办理的徐某某司法救助案件中,被害人徐某某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系建档立卡贫困户,被害人徐某某与年老的奶奶共同生活,两人没有生活来源,生活全靠被害人的姐姐救济,该院根据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后决定对其家庭发放4万元司法救助金。该院坚持把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户作为司法救助的重点,真正让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