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检察院落实行政机关干部互派工作特邀检察官助理“持证上岗”
时间:2020-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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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最高检、省检、市检关于探索开展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工作的要求,2020年4月9日,绥阳县检察院向该县部分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并就公益诉讼工作同行政机关代表进行座谈。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雄飞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班兴伟出席,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代表参会。
会上,王雄飞副检察长宣读了《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请黄武鹏等七人为检察官助理(兼)的决定》;班兴伟检察长为黄武鹏、夏天勇等7位被聘任为检察官助理(兼)的同志颁发了聘书;被聘任的兼任检察官助理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工作,就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兼任检察官助理表示,将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提供大力帮助,做一名合格的编外检察官助理。
最后班兴伟检察长就如何做好联络工作、细化工作机制进行讲话。班兴伟首先向在座各位介绍此次聘请检察官助理(兼)的背景,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经常涉及许多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案件办理专业性要求很高,单凭检察官自身的知识储备往往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此,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将行政机关专业人才纳入公益诉讼办案中,目的是为了发挥行政机关专业优势,实现精准监督,提升检察公益诉讼业务水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其次对各位检察官助理加入检察队伍表示衷心的祝贺,同时将为各位检察官助理开展工作提供履职平台。最后也对该院的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希望,希望通过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机关的有效沟通配合,形成合力,为绥阳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